1、蒸汽發生器超壓的現象
(1)汽壓急劇上升,超過許可工作壓力,壓力表指針超“紅線”安全閥動作后壓力仍在升高。
(2)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動作時,應發出超壓報警信號,停止送風、引風、給煤。
(3)蒸汽溫度升高而蒸汽流量減少。
2、蒸汽發生器超壓的處理
(1))迅速減弱燃燒,手動開啟安全閥或放氣閥。
(2)加大給水,同時在下汽包加強排污(此時應注意保持鍋爐正常水位),以降低鍋水溫度,從而降低鍋爐汽包壓力。
(3)如安全閥失靈或全部壓力表損壞,應緊急停爐,待安全閥和壓力表都修好后再升壓運行。
(4)蒸汽發生器發生超壓而危及安全運行時,應采取降壓措施,但嚴禁降壓速度過快。
(5)蒸汽發生器嚴重超壓消除后,要爐對蒸汽發生器進行內、外部檢驗,要消除因超壓造成的變形、滲漏等,并檢修不合格的安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