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夜场KTV招聘男模无任务日结-教育委員-+Q:-:4397301:-:底薪5000-10000以上,可日结/周结/月结,详情咨询了解:-:{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雙十一”。今年各大電商平臺和商家繼續推出各種促銷、折扣、滿減活動。消費購物不迷“路”,今天,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https://tousu.thepaper.cn)攜手新浪旗下消費者服務“黑貓投訴”平臺(https://tousu.sina.com.cn),聯合推出“雙十一”消費警示,本篇聚焦“營銷引流”。 來自“黑貓投訴”的數據顯示,10月8日至10月31日,共收到與“虛假中獎”“營銷引流”消費陷阱相關的投訴共計382條,環比增長114.60%。投訴商品的品類主要集中在日用家電、日用百貨、數碼產品等。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雙十一”營銷引流消費陷阱最常見的就是偽造數據引流,它主要分為刷好評和刷銷量兩個方面――前者通常是商家雇傭水軍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給自己的商品刷好評,提高商品的評分與口碑,吸引更多的真實消費者購買;后者則是商家通過刷單的方式制造虛假的銷售數據,比如虛假發貨后誘導消費者退款等,從而使得商品的銷售量排名靠前,增加商品的曝光度和可信度,騙取消費者的信任。 價格欺詐式引流也屢見不鮮。部分商家聲稱商品享受“超低價”優惠,但實際上只有極少數商品是按照最低折扣出售,大部分商品的折扣力度很小,甚至與平時相差無幾。 此外,部分商家還會誘導消費者進行分享引流。比如商家設置一些活動要求消費者必須分享到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平臺,才能獲取優惠或參與抽獎。但消費者分享后,商家卻以各種理由拒絕兌現獎勵,或提供與承諾相差甚遠的優惠。 來看看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https://tousu.thepaper.cn)接收到的具體案例: 1. 10月22日,消費者在佰德數碼科技店鋪搶購了兩個蘋果藍牙耳機,使用大額優惠券后共支付了964.62元。但付款后,店鋪就一直不發貨也不給理由。投訴后商家10月26日發貨。但10月28日,消費者拿到快遞卻發現里面只有一個空耳機盒。找到商家協商,對方讓他申請退貨退款后再下單,但再次購買的價格卻是先前的兩倍。消費者認為商家涉嫌虛假售賣,用低價引流。 2.消費者投訴稱,10月15日20:56下單一件商品,此時平臺已開啟“雙十一”優惠活動,下單后商家信息顯示24小時內發貨。10月16日16:00商家主動聯系他,以庫存不足、折扣設置錯誤讓他退款,他拒絕了退款。10月16日19:54,當他再次點開商品售賣鏈接卻發現,他購買后無法發貨的商品被商家改回“雙十一”折扣前的價格后正在銷售,頁面顯示仍有庫存,還能夠正常下單。他認為,商家涉嫌利用“雙十一”優惠引流。 針對上述“營銷引流”的消費陷阱,上海浦深律師事務所閆彩琪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商家設置虛假優惠吸引消費者的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她提醒消費者理性消費,不要受商家“低價”噱頭影響而沖動消費。要通過審查商家資質、店鋪評分、銷量、產品評價內容的相符性,識別真實優惠活動。此外,消費者還要有留存證據的意識,要對商家虛假價格和誘導退貨的行為進行取證,保存購物資料。 }